山寨燈-3
12 月27
由於剛好有案件工程進入收尾階段,我便建議業主餐廳可以用這盞燈,業主看過圖片之後也非常喜歡,於是,小Cabo(其實是她的替身)便皆大歡喜的裝到了餐廳的天花板上,配合上酒紅色的圓形天花,好像一開始就替她準備好的一樣,perfect!
剛裝上去時女主人還一直說這盞燈真的很漂亮,但驗收時卻發現燈泡上方的磨砂玻璃破裂了(其實是業主自己爬梯子從上面看才發現的,不然還真的不容易察覺)!我立刻打電話詢問這家廠商,得到的答覆是:這批燈是有這樣的問題,他們已向大陸的工廠反應,大陸工廠的回答是,以前這片磨砂玻璃都有做〝強化〞(大陸的說法是〝鋼化〞),但這次〝忘記〞了!廠商說已把大陸工廠臭罵一頓(依我的大陸經驗,這根本是浪費口水),並要求他們再把強化過的玻璃送來。我當時想還好業主還沒搬入,如果只是〝忘記〞強化的問題,只要換上強化玻璃應該就沒事了,所以便叫廠商趕快來處理,並趕在業主搬家前把破裂的玻璃換掉。
誰知道就在業主搬入的當晚,當一家人正高高興興的第一次在裝修過的新家剛開動晚餐時,突然〝啪〞的一聲,這片已〝強化〞過的磨砂玻璃再次應聲爆裂,部分的碎片掉落到滿桌豐盛的菜餚上。
老實說,這是我做設計以來,所發生最嚴重的〝危安〞事件了。雖然沒有人受傷,但這純粹是因為運氣好而已,不然如果玻璃的碎片掉下來砸到人,又或者如果有小碎片彈到眼睛裡...,真的是不堪設想。電話另一端業主的聲音並沒有絲毫的生氣(可能是因為已經不是第一次破了吧!),但電話掛斷之後,我真的非常的沮喪,甚至於連續失眠了好幾天,因為除了對業主的歉意之外,其實我是在害怕,公司的宗旨是幫助業主追求幸福,但任何的一個小疏忽,卻可能帶來意想不到的後果,這責任何其之大啊!
深切檢討:
1.我不應建議業主使用仿冒品:就像之前〝守法〞這篇文章的內容一樣,〝仿冒〞這件事情本身就是違法的,而我建議業主去做違法的事,甚至於是比我自己違法來的更加嚴重;尤其作為一個設計者,居然以身做賊,知法犯法,毫不尊重智慧財產,我還憑甚麼向業主收設計費呢?
2.已經出過一次問題的東西,第二次時我也沒有做好把關的工作:雖然廠商說他有做過測試,但從結果來看,這片玻璃顯然還是沒有經過強化的(經過強化的玻璃會碎成一小顆一小顆,不會像照片中這種裂法)。我的觀念是,施工過程中大大小小的問題難免,但當出現問題時,就必須加倍努力的去解決,有時往往會得到比原來更好的結果,也就是危機就是轉機的概念,但這次卻還是選擇了相信出過問題的廠商,所以不能怪別人。
3.保險:較大型的工程施工過程中我會要求作人員及產物的保險,但不知道有沒有針對完工之後的居家安全及產物的保險。我曾聽廠商說過剛完工的案件,由於開放式廚房的設計沒做落水頭,業主出門回來才發現因為爆水管造成家裡淹水,結果木地板全部因泡水而變形了,還好這廠商還願意負責重新鋪設木地板(因畢竟是爆水管造成的,但有時水槌現象卻是因大樓本身的設計不良引起),但畢竟幾十萬的實木地板就這樣〝泡湯〞了,而且廠商賺的也是辛苦錢,不只白做工還要賠老本,真的是好可憐,是一個〝雙輸〞的局面;但有沒有保險可以減少這樣的〝意外〞所造成的傷害呢?
其實寫這篇文章最主要的原因,是向業主〝公開道歉〞(雖然本部落格的瀏覽人數離〝公開〞還很遠,但這份歉意卻必須表達清楚),我們沒有做好把關的工作,才發生了這樣不愉快的事件(還浪費了一桌好菜),雖然燈具的選擇並不含在工程範圍之內,但畢竟是我推薦的商品,所以還是必須負責才行。真的,非常抱歉!
其次,也就是這個部落格甚至於幸福生活研究院成立的宗旨,是為了增進人類全體之生活(至少是台灣),所以絕對不是貼貼漂亮的照片,報喜不報憂的作品導讀;而是希望能提供一個園地,讓大家可以在此討論及分享,好的經驗彼此學習,壞的經驗彼此警惕,這也是本格2009年的目標!
下一篇的山寨燈系列文章,將試著探討台灣的燈具、家具市場及設計產業所扮演的角色及機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