競圖

 
從剛出社會做建築設計開始,〝競圖〞就一直與我的工作有著密切的關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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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初是因為事務所接到一個大型競圖,開始招兵買馬,剛退伍的我就這樣開始了我的第一份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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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競圖有多大呢?據說預算有12億(請比照民國87年的物價),但也就僅止於〝預算〞,因為這個競圖後來預算被刪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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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從拿到競圖開始,從初步設計、都市設計審議、建築執照圖、施工圖一路參予下來,差不多兩年的時間,結果只換來這麼一句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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〝預算被刪了!〞所有的草圖、模型、autocad、藍曬圖、正圖、報告書...,全部變成廢紙及垃圾。
 
就當是阿扁跟我開的玩笑吧!但我老闆可沒這麼想,一狀告到法院,討設計費。
 
 
但塞翁失馬,我老闆因為這個案子對台灣的建築界心灰意冷,毅然決然往大陸發展,並拉了我一起去。
 
我後來雖然選擇回台灣創業,但在中國的五年時間,對我的影響是很大的,有很多經驗,是在台灣碰不到的。
 
而我老闆目前已全家搬到上海,做新上海人,事業也發展的不錯。
 
不過剛到上海時,由於人生地不熟,加上公司又還沒有名氣,所以又參加了很多〝競圖〞(在中國叫〝比圖〞)。
 
在中國的比圖和台灣不大一樣:第一、他們的比圖會給比圖費;第二、比圖第一名不一定拿到設計監造權
 
也就是說,他們只是經由比圖來買你的設計及創意,比圖之後,他可以交給任何一個單位繼續執行,甚至於是沒有參加比圖的單位。
 
 
所以對很多不暸解狀況的外國人(台灣人也算是外國人)來說,〝比圖〞很容易就變成了〝騙圖〞。
 
 
算算剛到中國那幾年,我們因為〝比圖〞而繳了很多的〝學費〞。


沒想到後來改做室內設計,回到台灣之後,〝競圖〞還是一直跟著我。
 
 
只是現在換了一個說法:叫做〝貨比三家不吃虧〞。
 
 
這個觀念本身並沒有錯,消費者有權利選擇性價比最高的商品。
 
 
但問題出在,設計並不是貨品,設計的好壞沒有辦法被量化,能被量化的只有金錢。
 
 
所以碰到很多業主,要求你做設計的同時,也要你提供預算,好讓他可以〝貨比三家不吃虧〞。
 
 
碰到這種業主,我只能很客氣的說,我們公司不做〝競圖〞。
 
 
因為我們是設計公司,我們提供的服務是空間規劃、預算分配、美感塑造以及各種生活型態的創意解決方式。
 
 
而為了提供完整的服務,同時也為了保證案件完成的品質,我們希望設計及工程能由我們來整合,一併處理。
 
 
我們不怕比較,因為有競爭才有進步,但請比較公司規模、作品、顧客口碑及售後服務。
 
 
我們更不怕比設計,但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,比圖必須要收費,否則便表示我必須要將比圖的成本轉嫁到別人身上。
 
 
所以當你要求設計師要先不收費的幫你做設計,就表示說,如果將來你真的把設計交給他來做,你就必須要負擔他之前參加別的比圖失敗的成本,你覺得這樣合理嗎?
 
 
 

附圖是最近幫朋友忙做的一個競圖的透視圖,唉!就算公司不做競圖,競圖還是不肯放過我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