終身大事 v.s 例行公事

最近開始在看房子,尋找一個屬於自己的”家”。

雖然說早已成家,但由於之前可以說是四處漂泊,過著逐水草而居的生活;直到女兒要念小學了,我才認真的考慮是不是應該要買一間房子了。

算一算女兒念過的幼稚院,從上海到竹南到桃園,前前後後共四所;而她適應力也很強,每到一個新學校,都可以很快的融入、交新朋友。連最後的這間美語學校,她也在原來完全沒有英語基礎的情況下,漸漸的跟上了。老婆總覺得對女兒很愧疚,連幼稚園都要換來換去;但我覺得,由於女兒是獨生女,必須要有更強的適應力及交朋友的能力,所以換學校不見得是壞事。

但小學就比較不同了。很多人一輩子最好的朋友是小學同學,因為彼此的生活圈接近,如果能一直保持聯絡,往往能成為最要好的”手帕交”。所以,我希望女兒的小學能固定下來,甚至連國中都可以一貫的念下去。這可能也與我的某種情結有關,由於全家在我小學六年級的時候搬到台灣,所以我的小學同學已經完全失聯,總覺得非常可惜。

另一方面,由於今年剛結束了與朋友的合作關係,決定要自己成立公司了,在思考著如何建立一個新公司的同時,心中也燃起了建立一個”家”,擁有完全屬於自己的空間的渴望。

就這樣,最近這一個月以來,我開始了找房子的生活。

因為工作上的關係,我覺得我對一間房子的判斷是很明快的,加上由於不想浪費時間,我一開始設定的目標便非常清楚,鎖定區域、建物類型、面積及總價,我想應該不會很難找到才對,但事實不然。我聯絡了四、五間仲介公司,也都陸續安排了帶看,但看到的房子不是超預算太多,就是根本不適合。最奇怪的是,每一間仲介公司都是帶看過一次之後,就從看過的物件裡強迫推銷,我說要再考慮考慮或想看看有沒有新的物件時,他們還是繼續推銷之前看過的物件,希望我能趕快開價委託他們去跟屋主談;如果電話聯絡幾次之後我沒有出價,便從此音訊全無,即使我一再拜託替我找符合我條件的房子,也都沒有下文。

於是我便開始上網自己找,但往往還是連上了仲介公司,然後又重複了上述的流程,最後又是不了了之。

我想我開出的條件明確,區域內要找到合適的物件應該不難才對。當然,我也瞭解仲介業者的心情,因為如果沒有收到委託,所有的帶看都是白做工,加上現在房仲業這麼競爭,很多屋主同時委託給好幾家房仲公司,大家都在拼業績、拼時間、拼成交。但我覺得無法接受的是,這些仲介為何會覺得,我會接受我並不滿意的物件,以後和我的家人每天住在我並不太喜歡的房子裏,渡過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時光呢?

這讓我回想起我剛進入室內設計這個行業時,對這個行業也普遍存在著這樣的疑惑。每次碰到漏水的問題,問建設公司、防水公司、鋁門窗的廠商,得到的答案幾乎是一樣的:漏水是正常的。木地板鋪完之後,走起來有很大的”啪!啪!”聲,得到的答案也是:本來就會這樣啊!油漆龜裂、材料的瑕疵或色差、甚至於工期延誤,得到的答案還是:這是正常的啦!每每讓我百思不解,明明就是有問題,不對的事情,怎麼會是正常的呢?

這就是終身大事例行公事的差別。

買房子是終身大事:
從找房子開始,經歷了無數次的看屋,好不容易找到適合的了,還不一定買得到,必須殺價、辦理購屋的種種手續及貸款等;然後要開始找室內設計師,和當初跟房仲業者的接觸類似,又要再經歷一次大海撈針;如果不找設計師,要找到值得信任的工班更是難上加難;好不容易找到設計師,又要經歷一連串的溝通、選材以及談合約、議價;接下來就是施工過程中的種種突發狀況、問題以及修改;好不容易工程完工了,還要選傢俱、設備等,接下來還有一件超累的事:搬家。

我覺得這跟結婚的整個過程還蠻像的。

也許就是因為結婚這麼辛苦,所以大家都盡量只結一次婚,現代人的離婚率越來越高,有一種說法就是因為結婚的流程變簡單了。而我們大部分人一輩子只結一次婚,大部分人亦只會買兩三次房子,而且隨著房子越買越大,整個流程也會越來越複雜而辛苦。

但對房仲業者或室內設計師來說,卻恰恰相反。因為這是他們的工作,他們每天都要接觸各式各樣的人以及各式各樣的房子,以室內設計來說,每個業主都有各式各樣的需求,工程難免都有各式各樣的問題,久了之後,難免習以為常。

但我始終無法說出 ”這是正常的!” 這句話。因為對我而言,只有對錯的問題,沒有正不正常的問題。如果事情本身是錯的,即使大家都這麼做,他還是錯的,必須要想辦法改善。至少到目前為止我都是秉持這種態度對待我的業主的。

因為我可以體會,渴望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 “家” 的心情,而我何其有幸,可以以我的專業,協助業主完成這個夢想,建立他們的幸福生活。每當碰到難解的問題,其餘的人都想以 ”這是正常的” 搪塞過去時,我卻付出更大的努力,只為求得一個更好的結果,因為我知道,這是他們的終身大事,所以我絕不可把它當成例行公事